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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出台“两个责任”清单 细化实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已阅读: 0 发布时间:2016/3/2 10:02:00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近日市农委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以分类逐项列举方式,划定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三方面的主体责任以及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在主体责任方面,根据不同责任主体,清单既列出了集体责任,又划定了个人责任,既有共性责任,又有个性责任。其中,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包括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领导和支持纪律审查、源头治理、肃纪正风完善问责机制等六类12项。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包括履行“第一责任人”、加强督促检查等四类7项。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包括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四类7项。明确党组主体责任不是党组书记一个人的责任,班子和班子成员都是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主体,形成人人有责挑重担,层层传压受约束的共担机制。

在监督责任方面,明确纪检组的责任包括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廉政约谈、纪律审查等六类8项内容。

清单紧扣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项,制订了贯彻执行具体措施和按季度序时安排,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施工图”,有助于各责任主体对号入座、找准任务、扛起责任。(驻市农委纪检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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